湖南外贸职业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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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省 高职(专科) 省重点 公办

诚信立身、勤奋立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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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招生简章

2022-06-22 19:58:47      分享至:

 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、国家教育部备案,由湖南省商务厅主管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。学院坐落于长沙市芙蓉北路望城区丁字湾街道,占地面积706亩,总建筑面积22.05万平方米。图书馆建筑面积16800平方米,总藏书量100万余册,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8000余人。学院教学楼、实训楼、图书馆、培训楼、学生公寓等教学、生活设施配套齐全,是一所融生态文化、建筑文化、国际商务文化、国际交流文化于一体的现代高等学府。

  学院坚持“以国际视野办学、育特色商务人才”的办学理念,设有国际商务学院、外国语学院、会计学院(成本管控学院)、工商管理学院、旅游学院、艺术学院、公共教育学院共7个教学二级学院,开办有国际经济与贸易、商务英语、电子商务、旅游管理、会计、软件与信息服务等与商务行业优势产业紧密对接的专业共23个,其中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重点建设专业2个,湖南省示范性特色专业1个,省级特色(精品)专业2个。

 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472人,其中专任教师334人,有正高职称17人,副高职称104人,具有博士、硕士学位的专任教师112人,“双师型”教师181人。有省级专业带头人2人,省级青年骨干教师6人,省级优秀教师1人,全国高职高专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2人,教育部高职高专评估专家3人,省级专业教学团队3个。

  目前学院已获得国家和省级立项的重点建设项目28项,包括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、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、湖南省示范性特色专业、湖南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、省级精品专业、省级精品课程、省级专业带头人、省级教师认证培训基地、教育部教指委精品课程、省级专业仿真实训平台、中高职衔接、信息化应用试点名师课堂项等项目。学院荣膺全国外经贸教指委委员单位、全国高职研究会副会长单位、全国高职研究会科研工作委员会主任单位、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常务理事单位、中国外经贸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单位、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院校、湖南省高校科研工作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、湖南省科研管理工作协会副理事长单位、首届湖南省最具魅力校园。学院还先后被授予全国外经贸行业外向型人才培养基地、商务部首批国际商务官员研修基地、湖南省涉外人才培养基地、湖南省新农村建设商务人才培养基地、湖南省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培训基地、湖南省外派劳务人员培训中心、湖南省服务贸易研究中心、湖南省旅游教育培训示范院校、湖南省教育信息化试点学校。

  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要求,为了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,规范学校招生行为,维护考生合法权益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制定本章程。

  第一条  学院名称、性质、教学地点

  1、学院全称:湖南外贸职业学院(国标代码:12597)

  2、办学性质:全日制国家公办

  3、层次:专科

  4、学制:三年

  5、教学地点:湖南外贸职业学院(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丁字湾街道)。

  第二条  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

  1、指导思想

 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,促进湖南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,深化高职院校招生改革,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,提升高职院校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。

  2、基本原则

  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;在省教育厅领导下,遵循学院负责、自我约束、社会监督的原则;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、协调和监督下,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“阳光工程”的各项要求,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。

  第三条  组织领导

  1、单独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、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下和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。

  2、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教育厅、省教育考试院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。

  第四条  招生专业、收费标准、招生计划

  1、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

序号

招生专业

学费(元)

1

国际金融

3500

2

投资与理财

3500

3

国际经济与贸易

3850

4

工程物流管理

3500

5

国际商务(跨境电商方向)

3500

6

应用日语

3200

7

应用韩语

3200

8

商务英语

3520

9

财务管理

3850

财务管理(项目成本管控方向)

10

会计

3850

11

2016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招生简章

2022-06-22 19:58:47

 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、国家教育部备案,由湖南省商务厅主管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。学院坐落于长沙市芙蓉北路望城区丁字湾街道,占地面积706亩,总建筑面积22.05万平方米。图书馆建筑面积16800平方米,总藏书量100万余册,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8000余人。学院教学楼、实训楼、图书馆、培训楼、学生公寓等教学、生活设施配套齐全,是一所融生态文化、建筑文化、国际商务文化、国际交流文化于一体的现代高等学府。

  学院坚持“以国际视野办学、育特色商务人才”的办学理念,设有国际商务学院、外国语学院、会计学院(成本管控学院)、工商管理学院、旅游学院、艺术学院、公共教育学院共7个教学二级学院,开办有国际经济与贸易、商务英语、电子商务、旅游管理、会计、软件与信息服务等与商务行业优势产业紧密对接的专业共23个,其中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重点建设专业2个,湖南省示范性特色专业1个,省级特色(精品)专业2个。

 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472人,其中专任教师334人,有正高职称17人,副高职称104人,具有博士、硕士学位的专任教师112人,“双师型”教师181人。有省级专业带头人2人,省级青年骨干教师6人,省级优秀教师1人,全国高职高专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2人,教育部高职高专评估专家3人,省级专业教学团队3个。

  目前学院已获得国家和省级立项的重点建设项目28项,包括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、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、湖南省示范性特色专业、湖南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、省级精品专业、省级精品课程、省级专业带头人、省级教师认证培训基地、教育部教指委精品课程、省级专业仿真实训平台、中高职衔接、信息化应用试点名师课堂项等项目。学院荣膺全国外经贸教指委委员单位、全国高职研究会副会长单位、全国高职研究会科研工作委员会主任单位、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常务理事单位、中国外经贸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单位、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院校、湖南省高校科研工作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、湖南省科研管理工作协会副理事长单位、首届湖南省最具魅力校园。学院还先后被授予全国外经贸行业外向型人才培养基地、商务部首批国际商务官员研修基地、湖南省涉外人才培养基地、湖南省新农村建设商务人才培养基地、湖南省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培训基地、湖南省外派劳务人员培训中心、湖南省服务贸易研究中心、湖南省旅游教育培训示范院校、湖南省教育信息化试点学校。

  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要求,为了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,规范学校招生行为,维护考生合法权益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制定本章程。

  第一条  学院名称、性质、教学地点

  1、学院全称:湖南外贸职业学院(国标代码:12597)

  2、办学性质:全日制国家公办

  3、层次:专科

  4、学制:三年

  5、教学地点:湖南外贸职业学院(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丁字湾街道)。

  第二条  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

  1、指导思想

 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,促进湖南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,深化高职院校招生改革,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,提升高职院校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。

  2、基本原则

  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;在省教育厅领导下,遵循学院负责、自我约束、社会监督的原则;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、协调和监督下,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“阳光工程”的各项要求,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。

  第三条  组织领导

  1、单独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、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下和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。

  2、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教育厅、省教育考试院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。

  第四条  招生专业、收费标准、招生计划

  1、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

序号

招生专业

学费(元)

1

国际金融

3500

2

投资与理财

3500

3

国际经济与贸易

3850

4

工程物流管理

3500

5

国际商务(跨境电商方向)

3500

6

应用日语

3200

7

应用韩语

3200

8

商务英语

3520

9

财务管理

3850

财务管理(项目成本管控方向)

10

会计

3850

11